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
录入编辑:捷瑞科技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4-04-20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
问题一: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):“八、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》,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。”
问题二: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每月销售收入达不到10万元,能否也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?
是的,不仅小规模适用,一般纳税人也同样适用。 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2号)第一项规定: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。
问题三: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能否也享受跟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?武汉注册公司
只要你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,不管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,同样享受该税收优惠。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77号)第二条规定: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
问题四:一般纳税人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38号)第十条规定:“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一)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;……”
问题五: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,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?
一、根据《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规定:“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,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进行核算。光谷注册公司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,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)同时废止。”
二、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文件附件一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规定:“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,成为一般纳税人。武汉代办营业执照